离婚争取抚养权每月2500大额抚养费 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个人财产获得房产-250606-刘国辉-调解滨海新区法院王静

2025-09-30

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

原告:女方

被告:男方

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刘国辉律师(为原告女方代理)

案件背景:

女方男方婚后,男方曾谎称出差至A 地,实际前往 B 地,故意隐瞒行程,导致女方对其彻底失去信任。此前男方曾提出过离婚,女方遂决心离婚。诉讼前双方协议离婚未果,女方 2025 3 21 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。案件审理中,男方首次开庭未到庭,第二次到庭后又无故缺席,不配合庭审,后经律师协助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。
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

难点与痛点

男方不配合庭审:男方多次缺席、不配合审理,导致庭审难以推进,需通过有效沟通打破僵局。

财产分割核心争议:需明确女方父母出资部分属女方个人财产并争取房产所有权,仅对共同还贷部分给予男方补偿。

抚养权与抚养费保障:需为女方争取婚生子抚养权,并确定合理且足额的抚养费标准。

律师应对策略

刘国辉律师围绕女方核心诉求推进:

应对男方不配合:多次与女方协商策略,主动与男方沟通调解意愿,推动其参与调解程序,避免案件拖延。

财产权益争取:明确女方父母出资部分为个人财产,主张案涉核心房产归女方所有,仅向男方支付共同还贷对应补偿。

锁定抚养权与抚养费:以“子女利益最大化” 为依据,争取抚养权归属女方,并确定每月 2500 元的大额抚养费。
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

审理法院: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

法官:王静

结案时间:2025 6 6

调解结果:

准予女方男方离婚;

婚生子由女方抚养,男方2025 6 月起每月 20 日前支付抚养费 2500 元至孩子 18 周岁,每年超 1000 元的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均担;

男方名下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房产归女方所有(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,过户税费由女方承担),山西临汾市房产归男方所有;

女方名下轿车归男方所有,女方需于2025 12 31 日前给付男方共同财产折价款 20 万元,款项给付前男方可无偿居住案涉房产,收款后 30 日内搬离;

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,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;

案件受理费100 元(减半)由女方负担。
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的利益:

核心权益落地:成功获得婚生子抚养权,并争取到每月2500 元的大额抚养费,保障子女生活教育;

房产所有权锁定:将女方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个人财产,获得天津滨海新区核心房产,仅以共同财产折价款20 万元补偿男方,最大化女方财产权益;

突破僵局促调解:克服男方不配合庭审的障碍,推动达成调解,高效解除婚姻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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