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
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原告:女方
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高新彤律师(为原告女方代理)
被告:男方
案件背景:
原告与被告均为中国公民,2017 年在法国相识后同居,2022 年 9 月生育一女,2024 年 2 月回国登记结婚,后返回法国生活。原告主张婚后因生活琐事矛盾激化,2024 年 7 月带女儿回国,双方分居至今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、女儿由自己抚养(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0 元),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,庭审中原告撤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,表示不在本案中处理。被告同意离婚,但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,不要求原告支付抚养费。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
代理律师:高新彤(原告女方,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)
难点与痛点:
子女抚养权争夺,被告在法国生活,原告带女儿在国内生活,需结合女儿年龄(刚满两周岁)、生活现状(一直由原告抚养)等因素,证明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。
抚养费数额确定,原告主张每月5000 元,被告月收入 13000-14000 元,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求争取合理数额。
律师应对策略:
针对抚养权,提交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、回国后仍随原告生活的证据,强调稳定生活环境对幼儿成长的重要性,结合“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” 的法律规定,主张抚养权归属原告。
就抚养费,提供被告收入证明,依据“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 20%-30% 给付” 的标准,主张合理抚养费数额,反驳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主张。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
审理法院: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
法官:孙兆敏
判决结果:准予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。
女儿由原告直接抚养,被告自判决生效后每月给付抚养费3200 元,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。
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。
案件受理费100 元,由双方各负担 50 元。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利益:
高新彤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,确保女儿能在熟悉的环境中生活;确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200 元,既考虑了被告的收入水平,也保障了女儿的生活需求,维护了原告作为抚养方的合法权益,同时尊重原告关于暂不分割共同财产的意愿,为后续处理留有余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