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过错出轨 转移财产 争取抚养权 3000大额抚养费 大额财产分割-231229-董桂彬、王阅-判决河西区法院马晋

2025-09-30

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

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
原告:女方

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、王阅律师(为原告女方代理)

被告:男方

案件背景:

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2010 年底经人介绍相识,2012 5 8 日登记结婚,2015 8 12 日生育一女。被告曾于 2023 1 月起诉离婚未获支持,原告主张被告在判决后频繁发微信恐吓且存在出轨行为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、婚生女由自己抚养(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 元)、按 7:3 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、被告支付 2022 10 月至 2023 8 月的婚内抚养费 33000 元及家务补偿 5 万元。被告同意离婚,主张孩子由自己抚养,财产按 8:2 比例分割,婚内抚养费每月 2000 元,不同意支付家务补偿。
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

代理律师:董桂彬、王阅(原告女方方,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)

难点与痛点:

婚生女抚养权争夺,需结合孩子意愿及生活现状,证明由原告抚养更有利。

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存在争议,原告主张7:3,需论证被告可能存在的过错(如转移财产)以支持该比例。

被告在分居期间频繁支取大额存款,需证明其存在转移、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,争取对原告有利的分割结果。

律师应对策略:

提交婚生女明确表示愿随母亲生活的证据,结合孩子长期由原告照顾的事实,主张抚养权归属原告。

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间短时间内支取37 万余元且无法说明合理去向,主张其存在转移财产行为,应在财产分割中少分。

强调原告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庭义务,主张家务补偿,同时要求按合理标准支付婚内及离婚后的抚养费。
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

审理法院: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

判决结果:

准予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。

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,被告自判决生效起每月5 日前支付抚养费 3000 元,每月可探望两次,原告予以协助。

被告支付婚生女2022 10 月至 2023 8 月的婚内抚养费 33000 元。

被告名下案涉房屋归其所有,剩余贷款由其偿还,被告需支付原告房屋折价补偿款99 万元。

原告名下车辆归其所有,原告需支付被告车辆补偿款2.5 万元。

被告支付原告养老保险差额补偿1.3 万元;原告支付被告公积金差额补偿 2500 元。

被告支付原告存款分割补偿款27.9 万元及家务补偿 5 万元。

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。

案件受理费25700 元,由原告负担 8566 元,被告负担 17134 元。
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利益:

董桂彬律师、王阅律师成功为原告女方争取到婚生女的抚养权,被告支付的抚养费(每月3000 元)符合原告主张;在财产分割中,原告获得房屋折价补偿款 99 万元、存款分割补偿款 27.9 万元及家务补偿 5 万元,同时因被告存在转移财产行为,法院在分割时对原告予以倾斜,全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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