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 案情介绍(描述案件的来龙去脉,背景故事)
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原告:男方
被告:女方
代理律师: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王阅律师、董桂彬律师(为被告女方代理)
案件背景:
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16 年经人介绍相识,2017 年 10 月 19 日登记结婚,2020 年 12 月 24 日生育一对龙凤胎。原告主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,婚后性格不合常因琐事争吵,2022 年 2 月被告带子女搬离后双方分居,感情已破裂,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、婚生子由自己抚养、婚生女由被告抚养(抚养费各自承担)、分割共同财产、被告返还婚前购房退款 7548 元。被告同意离婚,主张两个子女均由自己抚养(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各 2000 元),同意分割共同财产(包括原告名下股份),不同意返还购房退款,同时要求原告返还婚前家电、支付困难帮助金 50000 元及家务补偿 30000 元。
02 办案历程(描述本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情况、难点、痛点是什么?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)
代理律师:王阅、董桂彬(被告女方方,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)
难点与痛点:
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核心争议,需证明由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,反驳原告分别抚养的主张。
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(如存款、公积金、养老保险等),确保被告在分割中获得合理份额,同时应对原告关于婚前购房退款的主张。
被告提出的家务补偿和困难帮助金需提供依据,争取法院支持。
律师应对策略:
强调子女系双胞胎,长期随被告生活,已形成稳定环境,分开抚养不利于成长,主张由被告一并抚养,并结合原告收入情况要求合理抚养费。
梳理双方财产明细,指出原告存在大额不合理支出,主张对该部分进行分割补偿,同时明确被告婚前家电的归属。
提交被告照顾子女的相关证据,证明其为家庭付出较多,主张家务补偿,虽困难帮助金因被告有固定收入未获支持,但重点争取到了家务补偿。
03 办案结果(描述本案件最终的结果,哪里开庭?最终判决是什么?)
审理法院: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
判决结果:
准予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离婚。
婚生子、婚生女均由被告女方直接抚养,原告自2023 年 2 月起每月 20 日前给付每个子女抚养费 2000 元。
原告每月可探望子女一次(每月第一周周六上午九时接走,下午六时送回),被告予以协助。
被告婚前家电归其所有,可自行取走,原告予以协助。
双方各自名下存款、公积金、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归各自所有;原告需给付被告存款差额一半3603.25 元、公积金差额一半 55192.39 元、养老保险差额一半 21977.32 元。
原告赔偿被告114564 元,被告赔偿原告 21000 元。
原告给付被告家务经济补偿20000 元。
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。
案件受理费2590 元,由原、被告各负担 1295 元。
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利益:
王阅律师、董桂彬律师成功为被告女方争取到两个子女的抚养权,保障了子女成长的稳定性;在财产分割中,被告获得存款、公积金、养老保险等多项差额补偿及原告不合理支出的赔偿,同时争取到20000 元家务补偿,全面维护了被告在离婚后的合法权益。